一周知讯回眸 2023年第03期
目录
法律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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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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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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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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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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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和《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发布
市场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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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国产游戏版号发布,共88款游戏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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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公布2023年度第三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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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上线“超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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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与晋江合作进军网文IP改编领域,购买多部作品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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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启强”商标被抢注
司法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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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燕之初”与“燕之屋”近似,共存易导致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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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知院:理应知晓商品侵权仍作为其代理商销售的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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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知院:中文商标所累积的知名度并不必然延续至其对应英文商标
海外最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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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推出全新知识产权保护鉴别工具IP Identifier
法律法规政策
商务部等5部门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2月1日,商标部在官方网站通知公开发布了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的《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根据该管理办法,中华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字号、商标等)。
中华老字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品牌创立时间在50年(含)以上;(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三)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四)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中华老字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二)依法拥有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中华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三)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四)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五)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术、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六)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七)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中华老字号标识属商务部标志,中华老字号企业可依据《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附件),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牌匾:
该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
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开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其中有多项内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
(八)优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流程。完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各地做好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制度配套、机制衔接和流程优化。优化技术进出口管理,研究对跨国企业集团内部技术跨境转移给予便利化安排,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培训指导。(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完善侵权诉讼程序,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为包括外资研发中心在内的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六)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针对商标恶意注册和仿冒混淆、专利侵权、网络盗版侵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宣传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5日。
上述征求意见稿共三十一条,如通过并开始施行,此前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7〕6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20〕10号)将同时废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
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的公告》表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提高专利审查服务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3年2月7日(含当日)起,全面推行专利证书电子化。
当事人以电子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下载电子专利证书;以纸质形式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的,按照《领取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中告知的方式下载电子专利证书。
《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和《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发布
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官方网站一并发布了《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和《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
《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进一步示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禁止性规定、稳定性风险及权利边界,并包含“检索”部分,查询中国行政区划县级以上地名,可以登录中国民政部官网进行查询:http://xzqh.mca.gov.cn/ma。对已公开的在先案例的检索查询,可以参考如下网站: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商标评审裁定/决定文书官网http://wsgs.sbj.cnipa.gov.cn:9080/tmpu/pingshen/getMain.html;2.北京法院网http://bjgy.bjcourt.gov.cn/paper.shtml;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
《关于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指引》主要为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在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其主要部分是商标法第十条的体现和解读。
市场行业动态
1月国产游戏版号发布,共88款游戏获批
1月17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2023年1月国产网络游戏审批信息,共88款游戏获批。腾讯《元梦之星》、网易《超凡先锋》、米哈游的《崩坏:星穹铁道》、完美世界的《天龙八部2:飞龙战天》、中青宝的《四季之春》、四三九九《时光镇》、完美世界《天龙八部2:飞龙战天》等在列。
国家版权局公布2023年度第三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2月4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3年度第三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具体如下:
2023年第三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院线电影)
序号 | 作品名称 | 相关权利人 | 上映日期 |
1 | 风再起时 | 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3/2/5 |
2 | 黑豹2 | 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 | 2023/2/7 |
3 | 不能流泪的悲伤 | 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3/2/14 |
4 |
蚁人与黄蜂女: 量子狂潮 |
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 | 2023/2/17 |
抖音上线“超市”功能
近日,抖音超市已在APP内正式开门迎客,全国各地用户可以在抖音内进行线上超市的购物体验。用户在搜索栏或购物入口内搜索“抖音电商”,即可进入到抖音超市内进行购物。业内人士表示,抖音做超市,主要目的有二,一是提高用户黏性和复购率,二是提升GMV和营销广告收入。据悉,抖音超市是抖音电商旗下的业务,与抖音本地生活业务分属两个团队。
B站与晋江合作进军网文IP改编领域,购买多部作品版权
近日,哔哩哔哩B站近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公司与晋江原创订立综合合作框架协议,据此,集团与晋江原创同意就知识产权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集团购买多部作品(包括文学作品)的版权,并将该等版权用于指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改编、信息网络传播、宣传及发行),而集团同意向晋江原创支付相关交易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费、采购费及任何利润分成安排所得款项。
综合合作框架协议期限为三年,截至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为4000万元。
“高启强”商标被抢注
近日,爆火电视剧《狂飙》迎来大结局。“高启强”这一角色成功出圈,网传视频显示,有粉丝等待高启强的扮演者张颂文并为其送花、索要签名。商标网显示,近日,“高启强”被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为北京一餐饮管理公司,国际分类涉及广告销售、食品、方便食品,当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司法行政裁决
最高法院:“燕之初”与“燕之屋”近似,共存易导致混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结了再审申请人厦门燕之屋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
本案中,一审及二审法院认为:诉争商标由纯文字“燕之初”构成,引证商标由纯文字“燕之屋”构成,“燕之”使用在燕窝商品上显著性较弱,且“初”与“屋”含义亦有明显区别;此外,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已经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秩序。基于此,不宜认定二者共存易发生混淆、误认。
最高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为汉字组合“燕之初”,引证商标为汉字组合“燕之屋”,二者在文字构成、显著识别部分等方面近似。原审审理期间证据显示,在“燕之初京东官方旗舰店”产品评价页面,有消费者已对二者实际产生了混淆误认。引证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之时,经燕之屋公司长期宣传和使用,具有了一定知名度,燕之屋公司的其他“燕之屋”注册商标曾被认定为“食用鸟窝”商品上的驰名商标,且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显示,燕之屋公司和燕之初公司的相关销售额相差较大。综合考虑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以及实际混淆的事实等因素,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同使用在冰糖燕窝等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者误认,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最终,再审法院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并驳回燕之初公司的诉讼请求。
北知院:理应知晓商品侵权仍作为其代理商销售的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上诉人日东电工株式会社、海德能公司、北京海德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海德论机电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海德能水处理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成都汐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及四川汐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北京海德能科技公司、北京海德能制造公司生产、销售及海德论公司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日东电工、海德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北京海德能科技公司、北京海德能制造公司生产、销售及海德论公司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包装、产品上突出使用的被控侵权标识“ESPA”与日东电工、海德能公司的涉案商标“ESPA”在文字构成、字母大小写上完全相同,且本案被控侵权产品为抗污染膜,其与涉案商标“ESPA”核定使用的脱盐用反渗透过滤膜、水净化用反渗透膜商品属于同一种商品,其行为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的商标,侵害了日东电动、海德能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其次,海德论公司应就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海德论公司在二审中主张合法来源抗辩,但该抗辩成立的前提是销售者不知道其所销售的商品为侵权商品,而根据本案现已查明的事实,海德论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的从事水处理设备、海德能膜产品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维护的同行业经营者,其理应知晓日东电工、海德能公司的“ESPA”商标及该品牌的反渗透膜产品,但其仍选择作为北京海德能科技公司、北京海德能制造公司的省级代理商,从事侵权商品的销售,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其合法来源抗辩难以成立,应就本案被控侵权行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部分判决,即北京海德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德能制造公司、海德论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日东电工、海德能公司合理开支30000元。二审法院对损害赔偿部分做出了改判,即北京海德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海德能制造公司、海德论公司赔偿日东电工、海德能公司经济损失150000元。
北知院:中文商标所累积的知名度并不必然延续至其对应英文商标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结了原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第三人浙江盛杰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
本案中,原告认为诉争商标“ ”系对其在先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
”的复制、摹仿,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除引证商标外,原告在第25类商品上还注册有“红蜻蜓”“HQTING”、蜻蜓图形等多枚商标,虽然“红蜻蜓”“RED DRAGONFLY”及蜻蜓图形之间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但从商标使用的角度看,对中文商标的使用所累积的知名度并不必然延续至其对应英文商标,而需要看二者的对应关系是否已被相关消费者所认可,即只有在相关公众在中文及其对应英文之间建立起唯一、确定关系时,对中文商标的使用所产生的知名度才能延续至对应英文商标。
原告提交的宣传和使用证据大部分未显示引证商标,多显示的为“红蜻蜓”品牌,相关发票均显示为“红蜻蜓”,原告提交的认驰记录亦非针对引证商标,而是“红蜻蜓HONG及图”商标。由此可见,原告的“红蜻蜓”品牌经使用已具备一定知名度,但由于其较少单独使用引证商标,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红蜻蜓”与引证商标“RED DRAGONFLY及图”已经建立起唯一对应关系,故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引证商标经使用已构成驰名商标。
最终,一审法院维持了被诉裁定,驳回了红蜻蜓公司的诉讼请求。
海外最新动向
美国专利商标局推出全新知识产权保护鉴别工具IP Identifier
1月18日,据美国专利商标局官网消息,在美国女企业家庆祝活动上,其全新的知识产权保护鉴别工具IP Identifier宣布正式启用。
该工具主要面向的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不熟悉的群体,以便于他们在经营、创造和打造品牌的过程中,清楚自身是否拥有知识产权和相应的法律保护。
该工具由基本和高级两个模块组成。基本模块名称为Basic IP Identifier,通过六个问题使得用户迅速评估他们应当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
高级模块名称为Advanced IP Identifier,用户通过这个模块可以获取更多的资料,学习了解特定的知识产权类型,以及如何进行申请予以保护:
该工具的第三个模块Managing your IP assets正在开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