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知讯回眸 2023年第07期
目录
法律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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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十大案事例
市场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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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公布2023年度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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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标协会发布《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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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城与勇士》调整游戏名称及部分游戏内容
司法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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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及图”构成驰名商标,第7类“微信爷”商标二审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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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中院:“啃骨头”与酱骨火锅非惯用词组,擅自突出使用或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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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商品装潢退出市场并非当然可以使用的理由
海外最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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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k Tok被欧盟知识产权局禁用
法律法规政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十大案事例
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十大案事例》:
1、最高检制定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
2、最高检抗诉的“蒙娜丽莎”商标行政纠纷案,获得再审支持
“M MONALISA及图”商标(以下简称“蒙娜丽莎”商标)申请注册在第11类“盥洗室(抽水马桶)、坐便器”等商品上。在此之前,他人申请注册的“蒙娜丽莎Mona Lisa”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在第11类“浴室装置”等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蒙娜丽莎”商标在“盥洗室(抽水马桶)、坐便器”商品与“蒙娜丽莎Mona Lisa”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将“蒙娜丽莎”商标予以撤销。在行政诉讼阶段,法院认为“蒙娜丽莎”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蒙娜丽莎Mona Lisa”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最高检经审查认为,“蒙娜丽莎”商标与在先注册的“蒙娜丽莎Mona Lisa”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案符合抗诉条件,依法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最高法院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该案,最终判决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最高检抗诉得到再审支持。
该案是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以来,首例提起抗诉并成功改判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3、构建协同保护体系,最高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提出17条具体举措,会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重大侵权盗版案件
4、北京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国首例侵犯冬奥会、冬残奥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宣判
5、最高检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
6、浙江绍兴柯桥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监督纠正62件花型著作权虚假诉讼案件,以诈骗罪提起公诉4人
7、最高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首次联合举办同堂业务培训
8、厦门检察机关依法追究悦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廖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刑事责任,严格保护企业核心技术
9、上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陈某某销售假冒热玛吉品牌医美设备案,维护医疗美容行业正常市场秩序,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10、四川省成都市检察机关推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双报制’经验材料”,入选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市场行业动态
国家版权局公布2023年度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3月2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3年度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具体如下:
2023年第四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院线电影)
序号 | 作品名称 | 相关权利人 | 上映日期 |
1 | 荒原 | 北京上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3/3/3 |
2 | 断网 | 霍尔果斯联瑞影业有限公司 | 2023/3/3 |
3 | 回廊亭 | 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3/3/10 |
4 | 保你平安 | 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 | 2023/3/10 |
5 | 雷霆沙赞!众神之怒 | 华纳兄弟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2023/3/17 |
6 | 不止不休 | 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23/3/24 |
7 | 望道 | 上影联和(北京)影业有限公司 | 2023/3/24 |
8 | 龙与地下城:侠盗荣耀 | 美国派拉蒙影片公司 | 2023/3/31 |
北京商标协会发布《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指引》
2月28日,北京商标协会正式发布《企业商标管理工作指引》。《指引》共分为七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关于企业商标管理的一些基础思维,包括本质逻辑、角色定位、价值维度、目标方向和商标观等,这是企业商标工作展开的总体指导思想;第二至第七部分则围绕企业商标法务更为熟悉的商标生命周期逻辑展开,从商标注册布局、商标风险防控、商标维权、商标运用、影响力建设和管理效能角度,从实操层面对企业商标管理工作如何开展做了详细的介绍说明。相信《指引》对提升企业商标管理能力、打造高价值商标品牌、参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会有切实的帮助。
《地下城与勇士》调整游戏名称及部分游戏内容
近日,《地下城与勇士》发布《关于游戏名称及部分游戏内容调整的说明》。公告指出,为了落实主体责任,给用户更加积极向上的内容和服务,官方将在2月23日的版本更新中,对《地下城与勇士》的名称、产品图标、产品内部分文字内容及美术素材、美术表现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地下城与勇士》将改名为《地下城与勇士 创新世纪》。
司法行政裁决
“微信及图”构成驰名商标,第7类“微信爷”商标二审不予注册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上诉人(原审原告)刘金冬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第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诉争商标在指定使用的除“气泵”外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除“气泵”外的“绞肉机(机械)“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至三核定使用的相关商品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所属类似群相同,且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相近,故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诉争商标为“微信爷”文字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均包含“微信”,且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较为相近,含义未形成明显区分,若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关公众在隔离观察并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容易认为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来源于同一主体或者与之存在特定关系,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
其次,诉争商标在“气泵”商品上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所指之情形。在案证据显示,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引证商标四“ ”在第9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商品上已达到驰名的程度。诉争商标“微信爷”完整包含引证商标四的文字部分“微信”,已构成对引证商标四的复制、摹仿。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气泵”商品与引证商标四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商品在销售渠道、销售场所、用户群体方面存在关联。在引证商标四已构成驰名商标且诉争商标构成对引证商标四的复制、摹仿的情况下,相关公众在购买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时,容易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四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进而减弱引证商标四的显著性或者不正当地利用引证商标四的市场声誉,致使腾讯公司对已经驰名的引证商标四享有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因此,诉争商标申请注册在“气泵”商品上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及被诉裁定,本案诉争商标第29772718号“微信爷”不予核准注册。
重庆一中院:“啃骨头”与酱骨火锅非惯用词组,擅自突出使用或构成商标侵权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上诉人(原审原告)四川客传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诉人(原审被告)李金蔓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金翠鸟(重庆)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翠鸟公司、李金蔓的相关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原因在于:
首先,案涉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3类(含餐厅、饭店、餐馆),金翠鸟公司、李金蔓经营的“二师兄啃骨头酱骨火锅”亦属餐厅、饭店、餐馆一类,与案涉商标核定服务项目相同。
其次,从案涉店铺的店招字体及排列情况来看,“二师兄”“酱骨火锅”的字体较小,分别位列前后,且占用面积较少,视觉效果不突出;而“啃骨头”字样字体较大,系在店招中心位置大幅展示,视觉效果突出。
第三,关于李金蔓认为“啃骨头”仅是对食用动作的通用性描述,被控侵权行为属于描述性使用的抗辩,法院认为,虽然“啃骨头”在川渝地区具有一定的指代性和描述性,但与酱骨火锅并不构成惯用搭配词组,即使“啃骨头”本身的显著性不高,但在客传客公司已将“啃骨头”申请注册为商标并广泛推广使用后,其他经营者应当在商业活动中予以避让,仅能够出于说明或者客观描述服务特点的目的,以善意方式在必要的范围内予以标注,并不会导致相关公众将其视为商标而混淆服务来源,方才构成描述性的正当使用,否则即属于商标性使用并构成商标侵权。反观本案,金翠鸟公司、李金蔓在其店招、店内墙上海报、名片上突出使用“啃骨头”字样明显具有区分、辨识服务来源的目的,在客观上亦能起到指示服务来源的作用,应属于商标性使用而非描述性使用,存在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的可能性。
综上,金翠鸟公司、李金蔓在从事相同的经营活动中,在店招、店内墙上海报、名片上使用了与案涉文字商标“啃骨头”相同的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即金翠鸟公司、李金蔓赔偿客传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
上海高院:商品装潢退出市场并非当然可以使用的理由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百萱棠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白凤祥侵害商标权即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被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根据在案证据显示,相宜本草公司引证商标在化妆品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通过对比可见,被诉侵权标识中的中文部分“相依草方”与相宜本草公司三件引证商标中的“相宜本草”近似,英文部分的字体、排布与比例设置与引证商标相似。且被诉侵权标识的圆盘背景、缠枝纹等图案的位置、比例及设计相同或近似。被诉侵权标识的使用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
关于上诉人主张其行为系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抗辩,并不能成为侵害商标权的当然抗辩理由。虽然百萱棠公司注册文字“相依草方”商标,但在实际使用方式上以组合方式使用商标标识,且组合排列及大小比例与被上诉人商标基本相同,而与其注册商标均存在明显差异,其抗辩不能成立。
其次,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相宜本草使用的装潢设计独特、显著性较高,相关公众易在该装潢与其指向的商品之间建立较为单一、稳定的联系,具有特定性。且在案证据显示,相宜本草公司的商品装潢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可以认定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被诉侵权商品与相宜本草公司涉案化妆品为相同商品,装潢布局基本相同,视觉效果较为相似,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
关于被上诉人主张相宜本草公司前述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包装已退出市场之抗辩,法院认为,虽然相宜本草公司2016年开始逐步更换包装,但其影响力完全消除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在上诉人侵权行为发生时,只要该使用行为容易引人误认为是原告商品或者与原告存在特定联系,仍然属于不正当竞争性行为。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即百萱棠公司、白凤祥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百萱棠公司赔偿相宜本草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6500元(白凤祥对其中2,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海外最新动向
Tik Tok被欧盟知识产权局禁用
3月23日,欧盟知识产权局局长颁布行政命令,禁止在该局所有办公设备上使用Tik Tok,同时,建议工作人员将其从可能用于办公目的个人电子设备上删除。
欧盟知识产权局表示,该命令基于数字时代转型部(得到数据保护办公室的协助)的相关分析,以保护欧盟知识产权数据因该App而遭受网络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