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现将2019文本修改内容予以公布,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日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修改内容一并公布。
http://sbj.saic.gov.cn/tzgg/201812/W020181226302986009227.pdf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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